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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普通感冒的诊治

  普通感冒是常见的急性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普通感冒虽然很“普通”,但也可以成为严重的社会与经济负担。尽管普通感冒一般预后较好,且为自限性疾病,但其症状常会导致患者多种不适,感冒药物的多种多样也使临床医生也常常面临着何时以及如何给予感冒患者合理治疗等问题。为进一步改善临床医师对普通感冒的正确认识,提高我国普通感冒的临床诊治水平,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组织有关专家,起草了“普通感冒规范诊治的专家共识”,以规范普通感冒的诊治,指导正确、合理用药。

  一、正确诊断感冒是合理对症治疗的基础

  普通感冒通常由病毒引起,通过飞沫或接触感染的分泌物后触摸鼻或眼导致交叉感染。普通感冒的临床症状往往在感染后10至12小时出现,初期为咽喉痒痛,继以鼻塞、流涕、打喷或者咳嗽等症状。2至3小时后症状加重,鼻部分泌物增多,并可能变稠或者出现分泌物颜色的变化。一般无发热及全身症状。或仅有低热。严重者除发热外,可感乏力不适、畏寒、四肢酸痛和头痛及食欲不振等全身症状,无并发症的普通感冒,一般5至7天后可**。老年人和儿童容易出感冒并发症,若伴有基础疾病的普通感冒患者则临床症状较重且迁延,容易出现并发症使病程延长。

  普通感冒主要通过典型的临床症状,并在排除其他需要积极治疗的疾病前提下诊断,需与之进行鉴别的疾病主要有流行性感冒、急性细菌鼻窦炎、过敏性鼻炎、链球菌性咽炎和疱疹性咽峡炎等。获取详细完整的病史有助于鉴别症状并做出正确诊断。

  二、合理治疗普通感冒应对症用药避免治疗误区

  由于感冒目前尚无特效的抗病毒药物,故治疗原则以对症治疗、缓解感冒症状为主。其中药物治疗应以对症治疗药物为主。针对普通感冒相关症状或症候群的非处方药物不计其数,大体上包括了减充血剂、抗过敏药、止咳药、祛痰药和解热镇痛药等单方或固定复方制剂。药物治疗应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重复用药和不恰当的联合用药:尽管治疗普通感冒的药物品种繁多,但其成分相同或相近,药物作用大同小异,因此复方抗感冒药应只选其中的一种。

  2、避免滥用抗菌药物和抗病毒药物:抗菌药物滥用历来是普通感冒治疗的重要误区。抗菌药物治疗并不能缓解普通感冒的治疗。鼻部分泌物变稠或出现分泌物颜色的变化是病毒感染的常见现象,并不意味着存在继发细菌感染,并非抗菌药物的治疗指征。只有当合并细菌感染时,才考虑应用抗菌药物治疗,如:鼻窦炎、中耳炎。目前尚无专门针对普通感冒的特异性抗病毒药物,多数普通感冒无需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过度应用抗病毒药物有增加相关不良反应的风险。

  3、特殊人群选择感冒药尤须谨慎:儿童有别于成人,其器官功能尚未发育完,特别是2岁以下儿童,用药宜慎重。儿童发热应慎用阿司匹林等水杨酸类药物,因为后者能诱发Reye综合征并导致患儿死亡。若其症状必须应用药物控制,则应给予国家药品监督行政部门批准在幼儿中使用的药物。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特别慎重使用感冒药物。孕妇尽量不使用阿司匹林、双氯芬酸钠、苯海拉明、布洛芬、右美沙芬等可影响胎儿发育或导致孕期延长的药物。妊娠3个月内禁用愈创木酚甘油醚。哺乳期妇女尽量不要使用苯海拉明、氯苯那敏、金刚烷胺等药物,因为这些药物能通过乳汁影响幼儿。

  肝肾功能不全、血小板减少、有出血症状者和(或)有胃肠穿孔病史者应慎用或禁用含 有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布洛芬等成分的感冒药物。

  总之,医师应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及普通感冒的不同症状,特别是针对特殊人群,制定个体化的抗感冒治疗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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